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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常清律师
李常清,中共党员,生于1967年8月,1998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,1999年取得全国公证员资格,律师执业20年,现任重庆玖鼎律师事务所主任,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五届、第六届律师代表,重庆市律师协会民营企业律师代表团专家成员、劳动争议律师代表团成员,2016年9月23日至10月6日,担任巴渝英才项目赴美访学团成员,期间与哈佛大学、耶鲁大学、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等法学教授交流学习。2001年4月30日,获得司法部先进个人,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中央领导罗干同志的接见并合影。2019年9月30日至10月7日,担任巴渝英才项目赴英访学团成员,期间在智合的组织下,与剑桥大学、哈罗公学、高伟绅律师事务所、金杜律师事务所伦敦办公室等知名法学教授,出庭大律师等交流学习。
业务擅长领域:融资、投资、证券、私募股权、房地产、建筑、合同、公司企业管理、股权转让、并购、收购、侵权案件、劳动纠纷、重型刑事案件辩护、行政机关企业、公司及个人法律顾问。
成功案例:融资(借款)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及诉讼120多件,其中最高金额3亿元;房地产建筑案件160多件;建筑合同140多件;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尽职调查报告80多件(次),故意杀人案件16件功(辨护成功死缓、无期、有期共14件),从事各类案件共计2000余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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